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考试方式
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800余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直接攻博生(直博生)占各学院招生总计划,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按照考生来源不同,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含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其中普通招考和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 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原则上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的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之前获得)。
(2) 已完成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 以第一作者、近六年来(2020年-2025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高校师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人员要求6篇以上,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3篇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送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
(六)外语水平要求:
1.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
